镇江开发区:评选廉政建设示范点
2007年6月12日 16:56:58 源自:正义网-检察日报 〖
本报讯(丁智 潘俊) 近日,江苏镇江经济开发检察院在全区发起开展了“廉政建设示范点”评选活动。该院规定,申报廉政建设示范点的单位必须符合一年以上无职务犯罪案件发生、连续两年无重大违纪行为发生、经常性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等九项基本条件。

据悉,该院将根据各单位申报,在每年的12月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公示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前三名,报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审批后确认为廉政建设示范点。对获得廉政建设示范点的单位将实行动态管理,凡出现不符合上列基本条件之一的,予以摘牌并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

丁智 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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