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10月31日,盛润公司与住友公司签订了一份策划及销售顾问合同,合同约定:住友公司为盛润公司全权策划监督物业销售,安排一系列市场推广活动及销售执行;如住友公司不遵守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中途退出,盛润公司不再支付其佣金,住友公司得返还6万元策划费。此后,住友公司为盛润公司推出了一个促销活动,该活动在宣传中称:凡在2004年12月16日至2005年1月30日间买房者均享受5000元优惠,另可参加转盘赢大奖,一等奖1万元组合家具,二等奖8000元背投彩电等。2005年1月,新乡市工商局以“设置奖项超过5000元,属于抽奖式销售活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要求盛润公司停止该促销活动并罚款5000元。为此,盛润公司与住友公司发生争执,住友公司在双方没有商定终止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擅自撤走了其在盛润公司的销售策划人员。
景永利 候贵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