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挽回经商不当造成的亏损,竟用合同诈骗的形式骗了55名经营户170余万元货物。近日,经浙江省金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允正无期徒刑。
因经营不当,黄允正生意严重亏损。为了弥补损失,2006年3月,他在未注册登记的情况下,以“王航”的假名开设了“浙江中大义乌进出口部”,自称是该部业务总管,多次以帮助在印度外贸公司做生意的女儿、女婿发货为由,向义乌小商品市场的陈某、周某等55位经营户下单进货,允诺收货20天后付款,共骗得175万余元的小商品,通过义乌某国际货运公司发往印度。随后,黄允正切断与客户的联络,逃到印度后提取货物自行销售,将所得占为己有。2006年8月,当他潜回国内时被抓获归案。黄允正共给被害人造成了15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刘彩萍 曹庆娟 颜献敦)
刘彩萍 曹庆娟 颜献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