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道里:追查一案细节推出三项举措
2007年5月27日 11:24:51 源自:正义网-检察日报 〖

本报讯(记者陈宝琨 通讯员于晓慧) “我对检察机关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非常满意。”5月25日,上访人姜某在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向接待他的该院检察长姚恒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今年4月中旬,被害人姜某多次到道里区检察院上访,反映该院办理的王某诈骗案在起诉中有10万元没有认定,使他蒙受了经济损失。姜某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认为办案人违法办案。王某诈骗案是由哈尔滨公安局道里区分局侦查终结的,2004年9月,该局以王某涉嫌诈骗11万元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道里区检察院以王某涉嫌诈骗罪(认定诈骗1万元的犯罪事实)起诉法院。同年11月,该区法院诈骗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道里区检察检察长姚恒经针对姜某反映的问题,主持召开由控申、公诉、纪检部门参加的会议,制定具体措施,落实责任。该院重新审查王某诈骗案后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王某涉嫌诈骗姜某10万元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起诉。道里区检察院纪检部门调查未发现原办案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违法违纪问题,但发现此案存在未严格履行办案程序的问题:退补工作不到位;未经主诉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就减掉证据不足的涉嫌诈骗10万元的犯罪事实;发出的检察建议不规范。

针对发现的问题,道里区检察院决定:原办案人进行深刻检查,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并组织全院干警剖析此案,从中吸取教训。当上访人姜某了解到该院对案件的处理情况后,特意来到检察院,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虽然姜某涉检上访案件结案息诉了,但道里区检察院强化干警办案责任意识的工作仍在继续。记者了解到,为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教育,该院结合此案推出三项举措:一是从涉检上访入手,强化办案责任意识。凡由于工作作风、办案质量引发的涉检上访,上访是由谁办案引起的,由谁负责息诉;二是开展专项自我评定活动。该院业务科室干警对2005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回顾和总结,目前已归纳出满意案件20件,不满意案件16件,针对评定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办案制度,规范办案流程;三是开展法律文书展示活动,展出了较差法律文书7篇,最佳法律文书1篇。并将常用的法律文书范本印发给每名干警,供学习参考。

陈宝琨 于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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