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情人偷情被捉奸在床 离婚被前妻索赔
2007年5月25日 13:42:36 源自: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记者 张玉宝 【金陵晚报报道】秦海颖和丈夫刘天宇离婚源于一场捉奸。2006年12月份,在朋友的帮助下秦海颖将刘天宇和其情人堵在了他们的租住房,刘天宇承认自己有婚外情。当晚夫妻人大吵一架。3天后刘天宇到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秦海颖也同意离婚法庭上她提出的唯一要求是女儿由她抚养,法院开了一次庭后当庭判决两人离婚,把女儿抚养权判给了秦海颖,刘天宇支付抚养费,婚后财产一人一半,房子因为是刘天宇的婚前财产离婚后仍归其所有。

今年3月份,秦海颖参加一个朋友的宴席,当时有位在场的律师听了秦海颖的情况后告诉她,她这种情况应该在离婚时要求丈夫给予一定赔偿。秦海颖开始有了索赔的念头。

接到秦海颖的电话后,记者联系了刘天宇,刘天宇依然坚持认为秦海颖在“胡闹”,“离婚时她怎么不说,现在又来要赔偿,我跟她没有任何关系了,请你们转告她别再找我麻烦。”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杨继军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像刘天宇这种情况秦海颖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但应当是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诉讼请求,根据目前法律规定,秦海颖在离婚半年后单独提起这样的索赔,没有证据证明有什么重大误解存在,也看不出有什么有失公平的地方,那索赔就很难了。(文中除律师外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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