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公交车挤死1男1女 公交公司赔偿110万
2007年5月24日 15:29:19 源自:浙江在线 〖
浙江在线05月24日讯 昨天,萧山区法院判决,315路公交车司机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3年。公交公司赔偿两死者家属110多万元。

今年3月3日上午9:10左右,王某驾驶一辆315路公交车在右转弯进入萧山终点站时,将一男一女挤压在墙上致死(本报2007年3月4日第3版曾作报道)。王某47岁,安徽人,驾龄13年,开315路公交车两年。昨天,王某在法庭上完全认罪,并向死者家属致歉。

法院认为,王某驾车时因疏于观察、操作不当,致使两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案发后,王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刑3年。

两名死者是一对朋友,萧山人。男的25岁,女的21岁。事发后,315路公交车所属的杭州市公交二公司与两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各赔偿55万余元。

萧山区检察院为此事专门给公交二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敦促其对315路公交车站的进出通道进行整改。

4月中旬,公交二公司搬走了315路萧山终点站通道口的小店,打通建成行人通道,实行人车分流。

同时,公交二公司还绘制了一本《路口右转弯安全行车警示手册》,列出公交二公司所有线路上的568个右转弯路口、转弯特性和操作要点等,发给属下1482名司机参考。记者 殷志艳 通讯员 萧法 张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