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杜是禹州市检察院公诉科的一名老检察官,有着20年的检察工龄,办案经验十分丰富。在办案的同时,他肩负着培训年轻干警公诉业务知识的任务,每周都会找一个疑难案例发表在自己的博客里。
这次,老杜“一案一评”的案例是:犯罪嫌疑人贺某与男朋友李某发生口角,贺某随手拿起一把水果刀扬言要自杀,李某赶紧制止,要夺下她手中的刀。争抢中,刀子不慎划破李某颈部大动脉,造成李某失血性休克死亡。贺某该如何定罪?
博客刚一置顶,该院年轻干警就展开了讨论。有人认为贺某应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据是贺某的疏忽大意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有人认为应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因为是贺某用刀划破了李某的颈部大动脉造成了他的死亡,贺某存在主观故意;有人认为这是一起意外事件,理由是贺某要自杀,她对致李某死亡的危害结果根本不可能有预见。
谁的说法准确?大家都在翘首盼望着周五的到来,因为周五是老杜总结发言,对案件作出评判的日子。到了那一天,老杜揭开了谜底。年轻干警感慨道:“又跟老杜学了一手!”
在禹州市检察院,不光有“老杜评案”,还有反贪局的“老王评案”、反渎局的“老蔡评案”、侦监科的“老张评案”等等,这些业务上的能手都无私地传授着自己的办案经验。这种生动的业务学习形式深受年轻干警的欢迎,年轻干警通过它掌握了业务技能,提升了办案水平。
这也是禹州市检察院在局域网站上建立“干警实名博客”收到的效果。
今年1月,禹州市检察院对局域网网站进行改版,加入了互联网上流行的“博客”,实行实名制管理,并把博客下的栏目分为“工作计划”、“总结体会”、“心情小语”、“一案一评”等,其中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体会”是每周必写内容。通过浏览干警的个人博客,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可以对全院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加以掌握,还可以随时在干警的博客里留言,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行指导。干警的工作都变得透明了,原来不知道别人干了多少工作,如今在博客上都看得清清楚楚,这也激励干警积极地投入到工作当中。
实名博客也为干警增添了很多乐趣,大家可以把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的感悟在“心情小语”中记下来,这不光是一种心情体会,也让院领导实时掌握干警的心理动态,以便更加切实地关心干警的成长与进步。
如今,博客已成为禹州市检察院检察工作动态管理的平台、业务练兵的平台、激励奋进的平台、效能提升的平台和休闲娱乐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该院不仅在队伍管理上多了个手段,还推进了思想和文化建设,从更深层次推动了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