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汉一怒将县医院推上法庭索赔40万元
回忆了自己在1997年到1998年手术前,以及到尿出纱布的几年中,他并没有做过关于泌尿系统手术的崔连涛老汉在证明了自己膀胱里有纱布的事实后,确信在他膀胱里存放了八九年的纱布,就是户县医院给他做前列腺摘除手术的遗留物。
为此,他在手术取出黑色纱布团的两个月后,拿着有关证据材料找到户县医院有关负责人再次讨说法,对方总是说协商,但是总是无实质性的结果。最后在当地卫生局的关注下,县医院还是在几个月的协商中没有结果。
2007年初,愤怒的崔连涛老汉在收集完相关证据后,正式向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曾经做手术的户县人民医院推上法庭讨说法。记者在他的诉讼请求书中看到,他向对方索赔住院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40万元。并请求在法院的主持下对此做医疗过错鉴定。
5月14日,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证据交换。据崔连涛老汉的代理人刘家彬律师讲,当天在法庭上,在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后,双方就“崔连涛老汉膀胱取出的纱布是不是县医院在1997年到1998年给崔连涛的治疗中遗留下的”等问题的证据,还进行了举证。崔连涛老汉的代理人刘家彬律师指出,根据1997年11月5日户县医院给崔连涛实施的前列腺摘除手术记录显示,其在止血的时候,使用了“热盐水纱布”,而这块纱布就是曾经遗留在他的当事人身体里的纱布。为此,他认为医院是在当年的手术中操作错误,而导致纱布遗留在当事人的膀胱里长达8年多时间。也正是由此,他们才提出了索赔40万元,并请求在法院的主持下做医疗过错鉴定的请求。刘家彬律师认为,本案的证据和其印证的事实是存在的,医院方面应该承担有关责任。
记者在崔连涛当年的手术记录中看到手术医生是这样记录的:“……用热蒸水纱布加压填塞前列腺窝内,压迫10分钟。此时……膀胱……”等记录,但是记录中也有“缝合,取出填塞纱布”的记录。
户县医院办公室:主管人不在不能接受采访
昨天11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户县人民医院欲了解相关情况,该院办公室一位姓康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崔连涛老人和该医院的医疗纠纷官司,他并不清楚,具体情况要问医院医务科的科长,但是该科长和相关负责人都在西安学习,所以只能等他将情况了解清楚以后再说。记者提出是否可以采访一下该医院有关主管领导时,他表示,领导都没有在,所以不能接受采访。
据悉,户县人民法院还将对此案进行审理,本报也将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