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判决书称,2005年12月至2006年4月,吴文涛、欧世平与张自洪等人(另案处理),多次冒充警察,抢劫广州市内无牌网吧的电脑主机,某些正规网吧也被抢。
法院查明,以同样方式,吴文涛共参与作案5次,抢劫电脑价值21万元,欧世平参与作案3次,抢劫电脑价值19万元。张自洪明知电脑是抢劫得来的赃物,仍予以收购并转卖了91台。
广州中院审理后宣判,吴文涛、欧世平均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张自洪犯收购、销售赃物罪,获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