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诱骗同学卖淫 自称觉得“挺好玩”
2007年5月16日 9:59:55 源自:现代快报 〖

[案发]

  勒索电话牵出17岁女孩

去年2月22日晚上,连云港市的金先生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你女儿在我们手上,如果还想见到你女儿,就把8000元打到我的银行账号上!”接着,金先生在电话里听到了女儿的喊叫声,金先生连忙说:“好,我马上去借钱,明天一早就汇给你。”

金先生的女儿金玲上初二,平时都按时回家,但是6天前的傍晚,金玲一夜没有回家。家里急得团团转,找遍了亲戚朋友的家里,最后只好报警求助。经过警方调查,金玲失踪的那天正常上学了,放学后跟几个人走了,然后就失去了踪迹。

听到女儿的声音后,金先生马上报警。但是金先生又觉得奇怪,自己没有仇人,家里也并不富裕,是什么人会绑架自己的女儿呢?同时,警方根据线索已经盯上了犯罪嫌疑人。当他们第二天打来电话时,五名犯罪嫌疑人很快就被抓获。警方吃惊地发现,嫌疑人中有一个叫沈艳的女孩,才17岁。

 半个多月四次逼人卖淫

沈艳虽然面容还显稚嫩,但是言谈举止中却充满了“痞气”。警方查明,其他嫌疑人中,23岁的李亮是沈艳的男朋友,平时无所事事,总是混迹在网吧、游戏机室。刘庆、顾星是李亮的朋友,和李亮几乎形影不离。还有一个是顾星的女朋友,后来查明她参与犯罪情节轻微。

沈艳等5人不仅是绑架这么简单,在短短半个多月的时间里,他们犯下了多宗罪。

  第一次:

2006年2月5日中午,李亮和沈艳想出了骗女孩出去卖淫的想法,继而把目标选定在沈艳的同学身上。于是,他们安排李亮的朋友刘庆,到网吧将正在上网的申云(女,16岁,沈艳的同年级同学)、郭蕾(女,17岁,沈艳的同年级同学)骗到新浦一家旅社。

在旅社里,李亮、刘庆和沈艳三人一起,先是用言语诱骗申云和郭蕾,让她们出去卖淫赚钱。两个女孩当然不从,于是李亮等人就出手殴打,最后两个人表示同意卖淫。次日下午,沈艳和另一女孩周佳佳带申云到南京卖淫,郭蕾因为不愿去南京被留下来。

当晚,看着留下的郭蕾,李亮又叫来吉伟(在逃)和刘庆同住一屋,吉伟、刘庆、李亮三人轮奸了郭蕾。第二天下午,吉伟带郭蕾去墟沟卖淫,因没赚到钱,吉伟即将其放回家。而被带到南京卖淫的申云为他们赚了4000元钱,几人瓜分之后,还分给申云300元。

第二次:

2006年2月8日下午,经历了上次成功之后,刘庆、李亮、沈艳和顾星在一起继续预谋带女孩出去卖淫。于是,他们又盯上了沈艳的同学。傍晚,四人将沈艳的初中同学蒋萁骗到上次的旅社。当晚在该旅社里,蒋萁遭到引诱和殴打都不愿卖淫。为了逼蒋萁就范,刘庆强奸了蒋萁,后蒋萁寻找机会逃了出来。

  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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