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儿媳指为杀人疑凶 两度被拘后自杀
2007年5月15日 14:33:18 源自:中国青年报 〖

  审查起诉一波三折

2004年12月14日,宣威市公安局以冯灿经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宣威市人民检察院。2005年5月25日,宣威检察院又将此案报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曲靖检察院经审查后做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认为“本案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不符合起诉条件”。同年7月5日,关押近10个月的冯灿经被放了出来。

冯灿经出来当天,宣威市公安局就向曲靖市检察院申请了复议。7月28日,曲靖市检察院撤销了原不起诉决定,转由宣威检察院审查起诉。宣威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冯灿经,出来23天的冯灿经又被抓了进去。

2005年8月9日,宣威市检察院向宣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于宣威市是曲靖市代管的县级市,因此,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此案由该院审理,宣威市人民法院将此案退回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宣威市检察院再次将此案上报给曲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06年2月23日,曲靖市检察院向曲靖中院提起公诉,指控冯灿经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法庭上,冯灿经的辩护人认为,此案疑点太多,目前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冯灿经作案,不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

冯灿经也在法庭上辩解说:“我是弱者,公安的逼供我拿不出证据来。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法庭上说出真相。我作的有罪供述是怕女儿被关押,希望妻子早点放出去。我没有伤害他人,我没有罪。”

经审理,冯灿经的辩解意见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院采纳。2006年6月2日,曲靖中院宣告冯灿经无罪。

2006年6月10日,又被关押了10个月的冯灿经第二次获得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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