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期三天的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在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后于5月12日闭幕,与会人员对检察理论研究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和交流,气氛热烈,成果丰厚,我们对此表示祝贺!
2005年高检院召开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会议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贾春旺检察长讲话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向高检院提出的“五个转变”的要求迈出了新步伐,涌现了大批学术研究成果,为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创造了良好的理论环境和舆论氛围。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看到,有些地方对检察理论研究重视不够,一些地方检察理论研究平台、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还不多,检察理论人才和专家还需要大力培养。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检察理论研究方面继续深入推进“五个转变”。
一是研究主体要继续由“少数人研究”向“多数人参与”转变。继续加大培养高层次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特别是中青年研究人才的力度,造就一支以法学专家、检察业务专家、检察理论研究人才为龙头,以检察理论研究骨干为主体、广大检察人员参与的,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的检察理论研究队伍。
二是研究政策措施要继续由“个别、分散”向“系统、整体”转变。要狠抓年会制、课题制、奖励制、目标责任考评制等制度和相关措施的落实,推动理论研究工作继续规范化发展。
三是研究方式要继续由“个人自发”向“有组织、有领导的方式”转变。要形成各级检察长和院党组负总责、分管检察长具体抓、各领导同志和各部门各负其责,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广大检察人员积极参与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格局,共同促进检察理论繁荣发展。
四是研究成果要继续由“在检察机关报刊发表为主”向“在检察机关报刊与外部报刊发表并重”转变。重点围绕建立和完善检察学体系、推进检察改革、三大诉讼法修改、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等重大问题以及检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积极加强与系统外的法学期刊合作,为研究成果的外部转化搭建平台。建立对在检察系统以外报刊上发表的检察理论文章的奖励制度,营造崇尚理性思考、看重理论研究的良好氛围。
五是与法学界的关系要继续由“松散、单一”向“紧密、多样”转变,进一步加强学术交流合作。物色优秀法学专家到检察院挂职,为他们开展工作、研究检察理论创造条件。继续选派有较深法学理论功底的检察人员到法学院校任教或授课。定期与法学科研机构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活动,通过联合申报研究课题等方式,与法学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集聚各方面力量把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搞好、搞活。
总之,各级检察机关要以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的成立为契机,继续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构筑起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学体系,为完善中国检察制度、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