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实上孩子生下来之后就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生命已经不再属于母亲所有的。”戴影频认为,母亲的责任是让孩子长大,没有权利为孩子做出生命的抉择。
[律师]缺乏法制观念酿大错
“这种情况下可能有两种罪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最终被判故意杀人罪的可能性更大。”昨日下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肖文全律师分析,两种罪名的差别在于主观上是剥夺他人生命还是伤害他人身体,从李某随后割腕自杀判断,故意杀人罪可能性更大,将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肖文全律师认为,法律上不管任何原因任何理由,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生命,女儿虽为父母所生,但父母无权剥夺其生命。李某的行为证明其缺乏基本的法制观念,缺乏对剥夺他人生命行为严重性的认识。
“全社会都应该认识到加强普法守法教育的迫切性。”肖文全说。
惠州·母杀女
“经常听到她家吵闹不断”
邻居表示多次不堪其扰,想打电话报警
本报讯(记者李更祥实习生于艳玲)惠州4岁女童小梦雨被害案告破,凶手竟然是其母亲。5月12日,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当晚,记者拨打小梦雨父亲王先生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拨打时,电话里传来“该号码已经过期”的语音提示。
昨日上午11时,记者来到小梦雨妈妈杜某此前租住的惠州河南岸骡仔湖中心小区,找到了杜某此前租住的出租屋。周围的住户们告诉记者,杜某此前住在3楼,搬过来才1个多月时间。由于该栋5层楼高的出租屋楼下铁门紧闭,记者未能进入大楼内采访。隔壁一栋大楼围聚了不少人在聊天,记者走近听到他们正在讨论的就是小梦雨事件,他们告诉记者,对小梦雨的妈妈他们只是面熟,几乎没有过言语交流。其中一名住户称,小梦雨的妈妈第一天搬过来时,当天凌晨从她租住的那栋出租屋方向传来激烈的吵闹声,还伴随着摔玻璃的声音,吵闹一直持续到白天。此后,偶尔可以看到小梦雨的爸爸过来看望,吵闹声也经常持续着。该名住户称自己数次不堪其扰想拨打电话报警,被家人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制止了。该名住户称,自己不敢肯定每次吵闹声都是源自杜某租住的房间,但是这个星期杜某不在这里住了之后,再也没有传来吵闹声。
“验尸发现女童多处旧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