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旬老人状告县政府 女县长出庭应诉(图)
2007年5月15日 10:11:59 源自:现代快报 〖

单晓鸣:这是个两难的问题,从行政机关来说,我们希望这类诉讼越少越好,我们要从源头来控制,做好我们的依法行政工作,不出现任何差错,如果出现了问题,我们也要尽量从行政救济这个角度,如行政复议,来消解矛盾;但是,从老百姓角度来说,我们又希望他们能够有充分的法治意识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行政首长出庭,意味着对法律精神的尊重

2004年,海安县时任县长章树山带头出庭应诉,成为海安县第一个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此举的示范作用非常明显,如今该县各职能部门已经有100多位“一把手”出庭应诉。

据了解,2004年初,海安县法院向县委和县政府提出关于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列入年终考核的司法建议,拉开了该县实施该制度的序幕。三年来,海安县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已经超过了70%。而日前海安县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其中提出的五项机制,更是将“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达到了100%。这一全国独一无二的现象被司法界称为“海安现象”。

原告九旬老人谢步英

出庭应诉的海安县县长单晓鸣

观点 “海安现象”值得肯定

“很可喜”,当行政法专家、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泽晟听到海安县长出庭应诉的消息时,一下子叫了起来,“这样的情况太少见了,我很希望将来这不成为一个新闻”。

肖泽晟告诉记者,在我国《行政诉讼法》刚刚实施的时候,许多行政机关的一把手根本不知道本单位的涉诉情况,往往是手下去应诉后,盖个章了事,现在已经有所好转,但县长去应诉还是很少见,能在百忙之中出庭,也说明了当地领导的一种思维方式,体现了对法律的重视,对法院的尊重,对人民权利的保护,有利于改善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

“好多老百姓遇见问题的时候,有苦没地方说,现在不但有地方说,还是一把手跟你说,给你一个交流诉讼的机会,这样有效的息诉息访”,肖泽晟说,“我敢肯定,领导能多出几次庭,当地的社会治安一定更稳定些。”

肖泽晟告诉记者,根据目前我国的行政法,并没有哪一条要求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而且法律也无权要求。但是行政首长应诉的意义在于能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特别是政府的“一把手”在参与庭审的过程中,会提高依法行政的感性认识,更深地认识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行政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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