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持久战,小儿科伎俩诈来千万巨款
为了从卓玛身上榨来更多的钱财,王富桥准备打一场持久战。王富桥以请人为袁宝璟写申诉材料、找有关人员谈话为由,让卓玛为他在五星级的长富宫饭店长期租用了包房“办公”,后又转到宝鼎大厦。为此,卓玛还给王富桥送来了四部笔记本电脑和摄像机等“办公用品”。
为了取得卓玛的信任,同时也为了蒙骗他人,在王富桥的授意下,卓玛还写下了一份委托书,内容为:“我卓玛特此委托我先生袁宝璟的表哥王富桥先生为袁宝璟案情一事全权代表。”王富桥之所以让卓玛把自己写成袁宝璟的表哥,理由是办事的时候好说话。
王富桥请来几个退休干部为卓玛修改和撰写申诉材料。当然,王富桥也确实拐弯抹角地替卓玛找了一些人,但是这些人他其实都不熟,而且也没在他们身上花钱。
2004年3月,王富桥通过朋友介绍,打着“中办机要局”的名义,带着卓玛找到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一位退休的副校长,咨询关于袁宝璟案子的情况,并请这位资深的法律专家帮忙修改申诉材料。这位副校长出于同情,帮助他们修改了材料,但却没有收他们一分钱。王富桥却从卓玛那里一下子拿到了150万港币!这位被蒙在鼓里的副校长也许没有想到,自己居然是王富桥惟一帮助卓玛找到的具有真实身份的法律专家和领导干部。
2004年8月,王富桥带着卓玛找到北京某报社的法制部主任,通过这位主任向全国政法机关发过300份机要内参,但这些所谓的“机要内参”实际上只是一份供有关部门参考的“来信摘编”而已。之后,2004年8月,王富桥还请这家报社的一个记者为卓玛组织了一场记者招待会,但在现场参加会议的30人中却很少有什么“大报记者”。
为了继续蒙骗卓玛,王富桥通过那位报社记者认识了一个研究所的曲主任。王富桥告诉卓玛说:“曲主任的爱人是一位政治局首长夫人的私人经济顾问,手眼通天,你丈夫的材料可以请他转交给首长。”
于是,卓玛带着给中央领导的信、某报社的内参和几名律师联名写的对该案的看法,交给了曲主任。接着,王富桥告诉卓玛说:“曲主任说,要办成这件事情需要1000万元。”
即使拥有亿万家产,卓玛也对这种狮子大开口感到惊讶。她随即对王富桥说:“我已经给你拿了九百多万元,现在一下子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来了。”的确,从2004年2月认识王富桥卓玛交给他150万元港币开始到8月11日,卓玛总共给了王富桥人民币795万元、港币1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