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企业贷款搞科研最多可获政府贴息补助
2007年12月5日 10:18:24 源自:浙江日报 〖

今后,企业用银行贷款开展成果转化和产业活动,在经过省级科技计划立项后,最多可获得50%的政府贴息补助。

科技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出台的《浙江省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作出了上述规定。该《办法》规定,我省将对以企业为主承担、预期可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给予事后补助或贷款贴息补助。其中,企业利用银行信贷资金为主投入研发经费,开展成果转化和产业活动,在借贷行为和利息支出实际发生后,经过省级科技计划立项,省财政科技经费将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实际发生或支付利息费用的50%。

申请贷款贴息的手续并不复杂。根据《办法》,企业只要向省科技行政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提供与项目实施相关的科技专项贷款合同银行实际贷款额度和相关的利息支付凭证,经过省科技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专家审核同意并立项后,就能获得财政贷款贴息。如果企业在获得贴息补助后仍有后续贷款发生,还可继续申请贴息补助。

记者 肖国强 通讯员 江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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