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可获困难补助
2007年12月31日 9:58:29 源自:海峡都市报 〖

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 日前,省财政厅联合教育厅、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制定的《福建省少数民族中学中学民族班少数民族学生助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独立设置的民族中学及承办民族班的普通中学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可享受补助,助学金根据当年实际在校少数民族学生数,按高中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600元的标准进行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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